重庆市矿业工程学校2019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重庆市矿业工程学校2019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重庆市矿业工程学校的职能职责是:承担中专学历教育;负责教学运行管理及相关教辅工作;负责学生日常教育、学籍管理、资助管理工作;承担毕业生就业服务工作;承担资质内煤矿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工作;承担安全评价、咨询、检测检验工作人员培训工作;开展注册安全工程师和安全培训机构教师的培训工作。

(二)单位构成。重庆市矿业工程学校内设八个科室,包括:办公室、财务科、组织人事科、教育培训科、招生就业办公室、学生保卫科、总务科、教育科研督导室。

二、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36.51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36.51万元,比2018年减少245.2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36.51万元,比2018年减少24.26万元,主要原因是在校生人数减少压缩公用经费支出,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离休人员离休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0万元,比2018年减少221万元,主要原因是北碚校区运行专项支出及校企联合办学专项支出已完结,2019年度未使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安排项目支出。

重庆市矿业工程学校2019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与上年一致。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重庆市矿业工程学校属财政差额补助单位,未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三公”经费支出与上年一致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我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2、政府采购情况。2019年政府采购预总额301.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46.5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154.95万元、无政府采购服务预算。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19年未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项目支出,因此不涉及绩效目标管理。

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止2018年12月,我单位共有车辆2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2辆。2019年未安排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

五、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预算公开联系方式。

刘力维  电话023-652597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