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重庆市矿业工程学校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重庆市矿业工程学校的职能职责是:承担中专学历教育;负责教学运行管理及相关教辅工作;负责学生日常教育、学籍管理、资助管理工作;承担毕业生就业服务工作;承担资质内煤矿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工作;承担安全评价、咨询、检测检验工作人员培训工作;开展注册安全工程师和安全培训机构教师的培训工作。

(二)机构设置。重庆市矿业工程学校内设八个科室,包括:办公室、财务科、组织人事科、教育培训科、招生就业办公室、学生保卫科、总务科、教育科研督导室,与上年一致。

(三)机构改革情况。按照重庆市机构改革方案要求,本部门涉及机构改革,对此专门说明如下:一是机构改革要求。重庆市矿业工程学校为公益二类事业单位,本次机构改革未发生部门内部职能职责、机构设置变化。二是机构调整情况。重庆市矿业工程学校原主管部门重庆市煤炭工业管理局撤销,自2019年10月起重庆市矿业工程学校划转至重庆市能源局管理。三是财政财务调整情况。2018年度机构改革正在推进过程中,根据本部门2018年末财政财务管理实际,2018年度决算仅反映改革前有关情况。2019年我们积极按照要求对预算指标、财务会计、资产等进行了调整。目前,已经完成预算指标年初数调整、财务会计年初数调整变动、资产年初数调整变动,并将在2019年度预算执行过程中继续加强有关预算指标执行、财务会计核算、资产事项登记的管理。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收入总计1,635.24万元,支出总计1,635.24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减少536.34万元、下降24.70%,主要原因:一是在校生人数变化影响生均经费及学生资助金收支规模;二是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及职业年金改革、退休人员退休费纳入社保改革等影响人员经费收支规模;三是开展煤矿特种作业人员职业技能鉴定考核以及资产出租取得的非税收入等影响收支规模;四是2018年度新增中央彩票公益金项目用于煤矿职业病防治培训项目建设,上年无此项目;五是2018年度重庆市福利彩票发行中心捐赠项目用于电子阅览室建设,上年无此项目;六是2017年度实训室虚拟仿真系统建设项目、煤炭发展资金项目、教育非税收入专项资金、非税返还收入等年初结转资金规模较上年决算发生增减变化影响收支规模。本部分的收入总计包括收入合计、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年初结转和结余,支出总计包括本年支出合计、结余分配、年末结转和结余。

2.收入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收入合计1,520.24万元,较上年决算增加370.70万元,增长32.25%,主要原因是:一是财政拨款收入698.09万元较上年增加212.51万元,为新增中央彩票公益金项目拨款200万元,改善办学条件专项资金拨款比上年减少59万元;退休人员退休费纳入社保减少拨款42.25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及职业年金改革增加拨款3.18万元;实际在校生规模较上年减少,减少生均经费拨款12.6万元;开展煤矿特种作业人员职业技能考核鉴定以及资产出租取得的非税收入拨款增加140.3万元;二是事业收入660.7万元较上年减少59.84万元,为2018年度收到的联合办学教学管理费比2017年减少;三是其他收入221.45万元较上年增加218.02万元,为2017年度收到北碚区教委拨付的中职学生资助金增加187.12万元,重庆市福利彩票发行中心捐赠增加20万元,利息收入增加10.9万元;四是2018年未使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与上年一致;五是年初结转结余115万元较上年减少907.03万元,为改善办学条件专项资金结转115万元,2017年度实训室虚拟仿真系统建设项目、煤炭发展资金结转、教育非税收入专项资金结转、非税返还收入结转资金使用完毕。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98.09万元,占45.92%;事业收入600.70万元,占39.51%;其他收入221.45万元,占14.57%。此外,年初结转和结余115万元。

3.支出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支出合计1,506.1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18.55万元,下降12.67%,主要原因是一是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及职业年金改革、退休人员退休费改革、学校绩效工资分配方案调整等原因导致人员经费支出579.83万元较上年减少43.79万元;二是因压缩公用经费支出,支付的联合办学费用、专用材料费、物业管理费、食堂费用等支出减少,导致公用经费支出580.33万元较上年减少45.11万元;三是改善办学条件专项资金、电子阅览室建设专项资金、中央彩票公益金项目支出346万元,较2017年度实训室虚拟仿真系统建设项目、煤炭发展资金结转、教育非税收入专项资金结转、非税返还收入等支出减少129.65万元;四是年末结余分配计提职工福利基金及助学金331.88万元较上年增加258.7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60.15万元,占77.03%;项目支出346万元,占22.97%。此外,结余分配73.09万元。

4.结转结余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5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59万元,下降51.30%,主要原因是2018年度改善办学条件专项资金结转56万元较2017年度改善办学条件专项资金结转115万元减少59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698.0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12.51万元,增长43.76%。主要原因是新增中央彩票公益金项目拨款200万元,改善办学条件专项资金拨款比上年减少59万元;退休人员退休费纳入社保减少拨款42.25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及职业年金改革增加拨款3.18万元;实际在校生规模较上年减少,减少生均经费拨款12.6万元;开展煤矿特种作业人员职业技能鉴定考核以及资产出租取得的非税收入拨款增加140.3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16.32万元,增长44.90%。主要原因是市财政年中追加中央彩票公益金项目拨款200万元用于煤矿职业病防治培训项目建设、追加改善办学条件专项资金56万元、2018年调资追加2.85万元、2017年养老保险清算追加0.22万元、清算中职生均经费收回18.75万元、清算非税收入收回24万元。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115万元。

2.支出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757.0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633.62万元,下降45.56%。主要原因是一是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及职业年金改革、退休人员退休费改革、计提当年奖助学金金额变化、学校绩效工资分配方案调整等原因影响,人员经费支出较上年减少186.39万元;二是因压缩公用经费支出,支付的联合办学费用、专用材料费、物业管理费、食堂费用等支出减少,公用经费支出较上年减少316.96万元;三是2018年改善办学条件支出115万元、中央彩票公益金项目支出200万元,较上年实训室虚拟仿真系统建设项目、煤炭发展资金项目、教育非税收入专项资金等项目支出减少130.26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9.68万元,下降2.53%。主要原因是2018年年中财政追加拨付中央彩票公益金项目拨款200万元用于煤矿职业病防治培训项目建设支出,2018年煤炭发展资金项目180万元调整取消。

3.结转结余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5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59万元,下降51.30%,主要原因是2018年度改善办学条件专项资金结转56万元较2017年度改善办学条件专项资金结转115万元减少59万元。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教育支出532.18万元,占70.29%,较年初预算数减少39.90万元,下降6.97%,主要原因是压缩公用经费支出,支付的联合办学费用、专用材料费、物业管理费、食堂费用等支出减少。

2)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17.08万元,占2.26%,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22万元,增长1.30%,主要原因是2018年年中财政追加2017年养老保险清算资金支出0.22万元。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58万元,占0.21%,与年初预算数一致。

4)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0万元,占0%,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80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2018年煤炭发展资金项目180万元调整取消。

5)住房保障支出6.25万元,占0.83%,与年初预算数一致。

6)其他支出200万元,占26.42%,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00万元,主要原因是2018年年中财政追加拨付中央彩票公益金项目补助200万元用于煤矿职业病防治培训项目建设支出,上年无此项目。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42.0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30.0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86.39万元,下降44.76%,主要原因是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及职业年金改革、退休人员退休费改革、计提当年奖助学金金额变化、学校绩效工资分配方案调整等原因影响,人员经费支出减少。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等。公用经费212.0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92.23万元,下降57.95%,主要原因是因压缩公用经费支出,支付的联合办学费用、专用材料费、物业管理费、食堂费用等支出减少。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0万元,年末结转结余0万元。本年收入2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00万元,主要原因是2018年取得中央彩票公益金项目补助200万元用于煤矿职业病防治培训项目建设支出,上年无此项。本年支出2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00万元,主要原因是2018年取得中央彩票公益金项目补助200万元用于煤矿职业病防治培训项目建设支出,上年无此项。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本部门“三公”经费支出为0,与年初预算数一致,与上年支出数一致,主要原因是本部门2017年、2018年年初部门预算未安排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三公”经费,年内未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三公”经费。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18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为0,与年初预算数一致,与上年支出数一致,主要原因是本部门2017年、2018年年初部门预算未安排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因公出国(境)费用,年内未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因公出国(境)费用。

公务车购置费为0,与年初预算数一致,与上年支出数一致,主要原因是本部门2017年、2018年年初部门预算未安排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公务车购置费,年内未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公务车购置费。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为0,与年初预算数一致,与上年支出数一致,主要原因是本部门2017年、2018年年初部门预算未安排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公务车运行维护费,年内未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公务车运行维护费。 

公务接待费均为0,与年初预算数一致,与上年支出数一致,主要原因是本部门2017年、2018年年初部门预算未安排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公务接待费,年内未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公务接待费。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18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0辆;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18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0元,车均购置费0万元,车均维护费0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按照部门决算列报口径,我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2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1辆、应急保障用车1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2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2018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90.5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90.5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90.53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290.53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主要用于采购采购办公设备、教学设备、实训室设备等。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为进一步强化支出责任,落实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单位部门预算项目基本信息中,按照市财政局要求,设置了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所编报的项目绩效目标和指标,紧密结合我校行业办学的特点,编制中努力做到指向明确,细化量化合理可行,本年度顺利完成当年财政预算安排资金项目1个,涉及资金200万元。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十八)中职生均经费:指根据《重庆市财政局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提高公办中等职业技术学校生均公用经费财政拨款标准的通知》(渝财教〔2014〕264号)文件规定,由市财政局按照学校中职在校生人数,以标准定额拨付给学校的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拨款,主要用于学校开展教育教学、校内外实习实训、师资培训、设施设备购置和校舍维护修缮、聘用人员经费及学校维持正常运行所需的各项经常性支出,严禁用于捐赠赞助、对外投资和在职人员福利发放。

(十九)中职学生资助金:指根据《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完善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学生资助政策的通知》(渝办发〔2012〕248号)要求,学校对在校全日制中职学生全面实施免学费政策以及对一、二年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减免住宿费后,由北碚区教委按照定额标准拨付给学校的资助资金。

(二十)非税收入:指根据非税收入“收支两条线”管理办法,学校收取的煤矿特种作业人员考试(考核)费、资产出租收入等上缴国库后,再向市财政申请使用取得的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652597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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